一、主辦單位:
二、展覽會場:
台北世貿中心展覽一館
《台北市110 信義路5 段5 號》
三、展覽日期:
2010 年11 月5 〜8 日(星期五〜星期一)
四、線上旅展日期:
五、參展資格:
1. 國內外旅遊機構、航空公司、旅行社、飯店、渡假村、民宿、主題樂園、遊輪、鐵路及公路客運、租車公司、旅遊雜誌刊物出版社及其他旅遊相關產業等。
2. 檢附資料:
(1)合法登記證明文件
A. 旅行業、國際觀光旅館及觀光旅館業、觀光旅遊業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執照。
B. 旅館業及民宿需提供地方政府核發之登記證。
C. 其他機構請檢附「公司登記」或「商業登記」證明文件
※ 請至經濟部『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』商工登記資料查詢→下載 貴單位(公司或商業)登記資料。
網址:
http://gcis.nat.gov.tw
(2)定型化契約
A. 如欲於展期中銷售禮券、住宿券、泡湯券、餐券等,需符合「觀光旅館業商品( 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之相關規定,並於報名時提供影本核備。
B. 交通部觀光局2010/1/14規定,嗣後觀光旅館業禮券之發行人僅限觀光旅館業之業者,以避免禮券發行人與提供服務業者不一致,而衍生糾紛;另外業者如將禮券委託第三人銷售,應於禮券載明第三人名稱、委託銷售期限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備查知文號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3. 謝絕經消基會公告之檢舉廠商參展。
注意事項:
1. 參展名稱:參展單位報名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,申請更改原有之報名單位名稱;攤位僅能標示原報名之單位名稱,如有違反,本會將立刻拒絕其參展及報名參加來年旅展。
2. 七日內交送資料審核:請參展單位須於報名七日內傳送應檢附證件影本至:02-25975836 台北國際旅展籌委會收,方可正式完成報名手續。
廠商報名參展。
六、參展手冊及服務申請:
有關本旅展參展單位及展場佈置之相關規定與說明,以及參展單位(含分租單位)之資料提供和服務申請均將詳細記載於參展手冊中。該手冊預計於2010 年6 月1 日起於旅展網站上供參展單位下載。
參展單位資料提供和服務申請之表格(E-Form)亦將於2010 年6 月1 日起同時於旅展網站開放填寫。
七、聯絡方式:
本展主要聯絡方式以電子郵件之傳送為主,請參展單位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務必填妥主要聯絡人之e-mail 電子信箱,如有變更請以書面及電話通知主辦單位更改,以免錯失相關訊息,影響本身參展權益。
八、參展代表工作券:
每個攤位每日享有四張免費工作券,供參展代表於首次進入展場時使用,如需再度進出,需另加蓋隱形戳章,以利辨識。不足部分請另行申購門票入場券,團體申購另享折扣。
九、參展單位之專享權益:
免費參與或出席下列大會公開活動:
參展單位展前記者會 旅遊交易會 歡迎晚會 開幕典禮 旅遊產品說明會
旅遊研討會 線上旅展 中央舞台表演節目
注意事項:
- 1. 合法登記證:參展單位應附下列證件後使得參展
- (1)「公司登記」或「商業登記」證明文件
※ 請至經濟部『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』商工登記資料查詢→下載 貴單位(公司或商業)登記資料。網址:http://gcis.nat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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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飯店及民宿業者必須領有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「飯店或民宿登記證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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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定型化契約:如欲於展期中銷售禮券、住宿券、泡湯券、餐券等,需符合「觀光旅館業商品( 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之相關規定,並於報名時提供影本核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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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參展名稱:參展單位報名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,申請更改原有之報名單位名稱;攤位僅能標示原報名之單位名稱,如有違反,本會將立刻拒絕其參展及報名參加來年旅展。
★ 請飯店及民宿業者須於報名七日內傳送飯店或民宿合法登記證、商品禮券樣張影本至:02-25975836 台北國際旅展籌委會收,方可正式完成報名手續。